期待了許久,房子終于要交付了,興奮之余,卻發現交房延遲、工程質量、胡亂收費等問題接連出現。眼前的家跟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遠,說好的房子呢?于是,一場場房屋保衛戰開始上演,與物業較量,與開發商交涉。數次交鋒之后,身疲力竭,然而問題卻仍然擺在眼前。這時候,你一定希望身邊出現一位驗房專家,來幫你搞定一切。經歷一次交房,我們就當了一回斗士。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專家。紹興樓市網特別策劃:《購房36計》第12計“交房那點事”,讓你收房時成為專家!
招式1:業主認為房子未達到交房標準,或違反協議合同拒絕收房,開發商則認為是業主的原因造成無法按時交房,并要業主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對策:一是堅持集體收房,避免落單吃虧;二是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協議按照收房標準收房。
招式2:物業公司利用建設單位委托其代為交樓之便,因業主不接受其不合理收費或其他條件,不給業主鑰匙。
對策:應是開發商向業主交鑰匙,而不是物業公司。物業不能以任何借口扣押業主的房間鑰匙。
招式3: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問題,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業主委托他們或他們委托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
對策: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招式4:有很多開發商或物業會要求業主入住前就交契稅。
對策: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招式5:為過驗房關,開發商采取疲勞戰做法,先辦手續再驗樓,并將辦理手續安排在不同地方,甚至在同一時間通知眾多業主收房,導致業主東奔西跑還要排隊,沒精力再就房屋出現的問題與開發商細加論理。
對策:與發展商另約時間;如沒法再約時間,可采取“人多好辦事”的戰術,請親戚朋友幫忙,大家分工合作,發現的問題自然會多些。
招式6:交房時,開發商會列出很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很大部分可能不合理,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
對策:根據《湖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商品房交易和產權轉移過程中,商品房經營者不得房價外收取水、電、燃氣等配套設施建設安裝費用。
招式7:開發商證件不齊要交樓,往往因為樓盤整體建筑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為盡快回籠資金等原因急于交樓。
對策:對此,業主可選擇不收房,如確實被要求收,也要在相關文件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中寫明“未見《XXXX表》”等字樣。
招式8:先驗房后交費、簽文件的收房程序是合理的,但開發商大多數采取先交錢填表、簽文件再驗樓的伎倆,目的是獲得更大的主動性。
對策:應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為附加條款寫進合同。如當初合同未約定,則可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屋內情況未明”等字樣。
招式9:驗房發現問題時,開發商表示會整改,結果收房后,問題一直存在,一拖再拖。
對策:對此,業主應該堅持原則,不管問題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與表格中記錄下來,并寫清自己的意見,再與開發商交涉。
房屋建筑的最低保修期限為: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正負0.06%(含0.06%)的購銷雙方不作任何補償,0.06%(含0.06%)至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超出3%的,買房人有權退房。買家如對房屋面積有疑問,可先自行測定房內面積,確有問題,再請房地產測繪機構測繪。
將透明水管注滿水,先在門口離地面0.5米處畫一個標志,把水管的水位調至這個高度并固定。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離門口最遠處的室內。標記下水管在該處的高度。用尺測量一下這個標志的離地高度。這兩個高度差就是房屋的水平差。如果差異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超出這個范圍,就得注意了!
請專業的驗房師來驗房,驗房師會根據國家標準規范來對房屋進行檢測,驗完房屋之后驗房師會出具一份房屋的驗房報告,并附有現場照片。業主拿著驗房報告找開發商協商整改。在這個時候驗房發現的問題,開發商是有義務為業主整改的,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法律援助,而驗房報告可作為現場證據。